通知公告
2022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威海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23-02-28 16:31访问次数:字号:[ ]



2022年以来,威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2022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推进法治威海建设向纵深发展,我市获评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实践。出台了关于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举办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报告会,部署开展了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统筹推进法治威海建设。坚持高位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组织8个区市、开发区和46个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法,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省3个典型之一,在省委会议上进行了现场述法。加强研究谋划,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部署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出台相关制度文件18件。着手对法治威海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增加了29个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抓好统筹调度,建立了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和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开展了法治建设专项督察,统筹抓好法治山东建设指标落实和动态监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市法治建设动态评估成绩位居全省前列。注重将依法办事贯穿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全过程,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城市成长烦恼、化解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渔船管控、服务双招双引等方面的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制定全省首部《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编制了《威海市职责边界一本通(2022年版)》,健全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职责边界制度体系,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得到不断完善。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简易办”“不求人办”品牌建设,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达到96.53%,“零跑腿”事项占比98.9%,“一次办好”事项占比100%,可网办率达到99.77%,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3.06万件,审批效率提高了2.5倍。调整镇级便民中心进驻事项基础目录,114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制定进驻事项运行标准,确保事项办理标准统一规范、服务指南要素准确。动态维护政务服务网镇(街道)、村(社区)站点,全市共解决站点名称错误、站点跳转错误等六类问题560个,有效确保了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正常运转。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企业开办掌上登记、智能终端自助登记全面覆盖应用,企业开办实现全流程“一链办理”,时间压缩至1小时,位于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施工许可类审批“七证合一”,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要事项数压减为25项,为全省最少。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全省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研究出台了《威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推进内容,事中事后监管、双创基地建设等一批经验做法被国务院通报表扬。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通过“两审”联动,进一步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多功能“园区式”法律服务模式,围绕服务贸易、医疗器械(创新创业)、电子信息、激光打印等产业园区,打造了4个各具特色的“园区式”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开发区全覆盖。深入实施服务企业“十百千”工程,围绕全市10大优势产业链,组织100家法律服务机构,通过资源大整合、企业大走访、法律大体检、政策大推送、信息大交流、问题大解决,为链上1000多家企业提供了“靶向式”服务,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推广。以工商联为纽带,全面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在全国服务企业“两个机制”典型事例评选中,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地级市。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了2022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和市政府立法项目计划,确定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2件,调研项目4件;政府规章完成项目3件,调研项目1件,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全力推进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审查,年内已审议通过了《威海市气瓶安全管理条例》《威海市刘公岛保护条例》,出台了《威海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修改了《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

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修订了《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解决了政府立法中存在的工作责任不明确、分歧解决机制不顺畅、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强化了市级立法联系点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立法联系点动起来、活起来,通过参与立法项目制定,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立法实践,有效防止了“桃子政策”的出台。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上级政策文件梳理汇总、精准推送和督导落实“三项机制”,推动351件上级政策文件及时落实落地。建立了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机制,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前,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形成了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的机制保障。扎实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556件,有效破除了影响法治环境的制度性障碍。

(三)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制度和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公布和调整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印发了《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程序,提高了决策质效。健全完善了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和办理反馈机制,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全面推行了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此基础上确定了20项重点民生实事、18项补短板事项,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目标要求。建立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机制,36名公职律师“一对一”对接尚未配备公职律师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盲区全部消除,市县两级240个党政机关申请设立公职律师覆盖率达到100%,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市公职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300多件,其中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7次,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260余份,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行政处罚、投诉信访等案件330多件,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内设机构设置,围绕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设置,厘清职责任务,优化工作机制,为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安全生产保护底线提供坚实的机制编制保障。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25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119项行政处罚事项所涉及的裁量基准进行了规范设定,确保裁量适当。建立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机制,组织了公共法律知识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共发布典型案例3期,组织全市6235名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了学习,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在坚持宽严相济的监管原则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威海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推行了以信用和风险等级为依据的涉企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涉企检查次数同比降低了35.3%,问题发现率提升了9.1%,进一步提升了涉企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办理“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案件4584件,减免罚金2977.07万元,最大限度地为市场主体提供健康有序、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

(五)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修订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在全省率先编制了镇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健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6300余次,切实提升了实战能力,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和高效联动能力。突出不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开展了四轮百日攻坚行动,整治问题隐患4.8万多项。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研判,编发了10期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和42期自然灾害风险预警提示,指导全市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统筹强化防汛、防火和防震减灾巡查检查,整治问题隐患600余项。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增强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行业领域专家为有效补充的应急力量体系,目前全市共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32支、1300余人,专业队伍48支、1360余人,在册社会救援力量5支328人,专家队伍380余人。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建设应急物资信息平台,统筹调配全市应急物资。

(六)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四查四清四到位”专项行动,共排查出信访矛盾隐患573件,化解率达到90%以上,基层吸附化解矛盾隐患成效显著。全面推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卷”“两见面、双签字”涉法涉诉信访办理模式,收到事心双解的良好成效。抓好信访法规宣传,通过广播电台普法专栏、《威海日报》、“hi威海”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发布和转载点击量达7万人次,印发新旧条例对照手册2500份,开展“五进”宣讲243次。

二是全面推进调解工作。制定了全省首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全链条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规范发展。创新推行了“四平四说”调解工作法,有力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关经验在全省推广,相关案例被评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2.3万多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5%。

三是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行政复议提级管辖、案例指导、情况通报等机制,大力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坚持“一报告两审核三把关”制度,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8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到40%,“1+425”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被评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开展了优秀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应诉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编印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选编》,免费发放3000余册。

四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出台了涉企案件审理办法及做好涉企应诉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审前和解、庭上调解、庭后了解、联动化解等制度,提升涉企行政案件实质化解效果。共办理涉企行政案件24件,化解项目立项、环保处罚、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难题20余个。全面落实《威海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庭审观摩、案例发布、定期通报制度,发布了道路交通、治安处罚、工伤认定、违法建设等四类案件的典型案例,以应诉“小切口”倒逼依法行政“大格局”。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率达到95.7%,位居全省前列,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妥善办理重大涉法事务,成功处置涉及市政府的重大疑难案件1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社会参与机制,组建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才库,共推选行政执法人才37人和行政执法监督人才30人,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切实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196个,促进增收节支9548万元。

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制定印发了《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清单》,累计梳理汇总重点任务348项,实行“一单督办”并动态更新,每季度以《政务督查》专报形式印发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不断提升政府督查工作实效。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管控机制,制定了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严格落实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备制度,进一步提升督查检查的规范性。定期察访督查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未报备开展督查检查的、私自扩大督查范围的,发现一起、叫停一起,并纳入全市督查考核评价。创新开展实地督查检查活动,深入一线见人见物、面对面督查,了解真实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共围绕底线红线清单基层落实情况、疫情防控情况等开展实地督查检查6次。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稳步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国家试点工作,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推广。建立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选聘了2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形成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及不当执法行为。加大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力度,在受理和结案环节实行了“四接一警示”制度,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执法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发意见书和建议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共发送意见书、建议书15份,提出问题整改建议30多条,倒逼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策解读规定,提升重要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和效果,快速释放权威信号,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再造为抓手,探索打造集在线学习、即时纠错、数据分析、日常调度、实时存档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开展“阳光透明·公开入威”政府开放日活动232场,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的主要职能、工作开展情况、便民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2022年,全市主动公开信息19.4万条,通过领导干部解读、图文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1624次,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132场,有效发挥权威解读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落地落实。

五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出台了全省首部行政允诺管理办法,将以会议纪要、担保文书、往来电函等形式作出的行政允诺全部纳入审查范围,构建起以权力内控为基础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了事前乱承诺、事后不兑现和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的发生。制定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升信用建设规范化水平。推行联合惩戒机制,对11503个守信主体实施了联合激励,对471个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了联合惩戒,营造了“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在全国261个地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我市位居全国前列;成功创建省级“信用管理标准化创新城市试点”。

六是强化合同管理。将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合同管理范围,打造了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四全”合同管理模式,经验做法被《大众日报》转发推广。2022年,共审查合同4517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2492份,经过审查的合同均得到有效履行,没有发生一起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以认真履约的实际行动践行诚信政府要求。

(八)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一是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健全顶层规划设计,编制印发《威海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为我市公共数据汇集、共享、开放、应用全过程提供了统一的政策依据。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持续对接部门业务系统,扩展数据汇聚范围,推进数据实时汇聚。共汇聚数据31亿条,截至目前累计汇聚数据100亿条。配置各类数据共享交换服务700多次,开展数据创新应用,累计数据交换量36亿次,日均超过1000万次,为“爱山东”APP、城市运行指挥平台、政通威海APP、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系统、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等提供数据支撑。依托威海公共数据开放网,不断提升数据开放应用水平,截至目前,已开放综合政务、生活服务等25个领域的19亿条数据。

二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平台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通用移动行政检查系统全市部门应用率达到95%,监管信息协同系统共享数据87条,系统应用水平居全省前列。完成监管分厅试点建设,实现基层食药领域检查单移动监管应覆盖尽覆盖。推动监管数据汇聚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共向省库汇聚监管行为数据215万余条,数据入库量与市场主体的权重比在全省排第3位,事项覆盖率和数据及时率全部达到100%。推进监管业务协同化水平突破提升,打造“电子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预警模型,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者健康证办理情况和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的智能化监管。严格按照数量和质量要求,积极报送监管动态、曝光台、经验交流等栏目信息,报备非现场监管案例,其中经验交流栏目信息采用量占全省1/10。

(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渔船管控等普法宣传活动2500多场次,普法讲座1198场,其他形式宣传活动8176次,微信微博网站推送普法信息9000余条,发放材料260万余份。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在全体政法干警和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书·法”普法活动,选择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在全市免费发放3000余册,提升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2年的工作,我市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涌现出了众多的法治政府建设典型,但仍然存在诸多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主要是:

一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基层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紧实,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还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推进力度仍需加大,成员单位间联系沟通不够紧密,在协调解决跨领域、跨行业法治问题上的合力还需增强。各区市法治建设水平发展还不平衡,全市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法治建设体系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力量仍显薄弱,特别是在区市层面,依法治市办事机构人员力量不够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效提升。议题提报、集中攻坚、情况报告等制度仍需完善,镇街层面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健全,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工作体系仍待加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法治威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威海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努力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强化述法责任清单任务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研究出台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开展全市法治指数专项评估。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与政法委、纪委的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察和实地督察。加强对法治建设领域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开展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积极营造依法治市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有效制度供给。科学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计划,做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城乡供水安全、燃气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市级立法联系点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立法联系点动起来、活起来。强化部门立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立法效率。认真落实党政规范性文件联审制度,开展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策文件。

三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镇(街)重大行政决策提升年活动,推动县级执法队伍8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开展好“换位思考·执法体验”等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好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办法,完善询问调查、约谈、移送、报告等配套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落实好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联动机制,抓好上级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扎实开展行政允诺审查工作,有效解决乱允诺、不兑现等问题。持续深化以信用和风险等级为划分依据的涉企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开展涉企行政收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督导审批与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着力解决“只审不管”的问题。充分发挥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作用,助力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继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利用“企业家日”等活动,深入开展问计于企、问需于企,为企业解决更多的急难愁盼难题。遴选优秀律师,打造服务招商引资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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