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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十次会议召开
文章来源:威海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23-03-24 08:44访问次数:字号:[ ]


3月23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立法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张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中立法协调小组承担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要求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加强工作协同、细化工作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立法工作任务。会上,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分别汇报了《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的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指出,要积极主动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方方面面,把每一项立法项目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审视、论证,确保立法决策与市委决策协调同步,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要持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用活用好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资源,引导立法专家、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等深度参与每一项立法项目的制定,使立法工作成为践行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威海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扎实开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城乡供水安全、森林防火、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燃气管理等方面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充分吸收实践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不违背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既要做好“大块头”立法,也要在“小快灵”立法上创亮点,在增强威海特色上做文章,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制定符合威海实际之法、务实管用之法、人民群众期待之法,综合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王海威,市司法局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刘士侠,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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