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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威海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24-01-18 14:51访问次数:字号:[ ]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支持指导下,威海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前、开新局,推动全市法治建设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威海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录制“书记话法治”节目、在上级会议上作汇报交流等形式,带头宣讲我市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一体部署、协同推进。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并将述法范围拓展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述法促进责任落实。制定了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出台了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召开委员会和各协调小组及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4次,研究有关事项18项,出台相关制度文件12件。持续开展上级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工作,513件上级政策文件在我市落实落地。强化法治人才培养,打造“法润威海·名家大讲堂”品牌,举办专题讲座22场、各类培训8期。对4个区市和市直重点部门进行了年度综合性法治督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重点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按照“统筹协调、市级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文件印发了《威海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组建了示范创建工作专班,形成了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全市整体参与的创建合力,我市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被省委依法治省办作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市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认真落实《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时认领、调整权责事项,公布权力事项4820项、公共服务事项267项、对应责任事项27367项。深化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实施编制“减上补下”三年行动,市级统筹事业编制260名,分3年精准下沉至中心城区街道。足额下达2023年度镇街用编进人计划507名,占全市的29%,为历年最多。在全省率先成立“属地管理”监管员队伍,由镇街熟悉县镇职责分工的120名干部组成,对以属地管理之名转嫁责任问题及时发现、快速上报、高效界定,为基层开展工作撑腰鼓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市场主体隐性壁垒专项排查清理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6+1”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完成“山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内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发布工作。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网办率93.1% ,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3.7个工作日。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减证办”“免证办”“一码办”应用,4148个市级服务事项实现电子证照证明办理,“企业码”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荣获“2023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2023(区域)最具投资营商价值城市”。建立“三问两送一促”机制,全方位助企纾困解难典型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简报刊发。牢固树立“大抓经济”的鲜明导向,组建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在尽职调查、风险防范、项目谈判、协议履行等方面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部署开展了政法机关“进企业促发展”活动,常态化推进涉企法律服务“十百千”工程,推出“惠企政策集成卡”和“‘大抓经济·护航发展’政策包”,定制“法治体检”套餐520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778次,帮助解决企业法律难题495个,相关经验被《法治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推广。加强法律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律师参与政府和社会公益服务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提升涉外法治能力,组建了涉外律师专家库和法律服务团,设立了国际仲裁院、中韩自贸区法庭和中国贸促会威海调解中心,成功化解国外企业与我市企业涉外商事纠纷20多件,荷兰贸促会青岛办事处首席代表专程来威赠送锦旗致谢。突出抓好涉海法治保障,努力提升涉海制度供给、执法监管和法律服务能力,相关经验被司法部简报推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聚焦供水、交通和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1件,制定政府规章2件,在全国会议上就构建“1+N”精致城市建设法规体系经验作典型发言,“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推进威海精致城市建设”经验被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在企业、协会商会和基层组织中新增联系点33个,通过将立法点建起来、连起来、动起来、活起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立法实践。持续开展市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译审工作,公开遴选英文翻译机构对2022年出台的3件市政府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翻译,印制了2023年《威海市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中英文对照版)》,向相关部门、单位免费发放。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在全省首创合法性审查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清理各类文件886件,修改40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19件,确保高质量发展“不埋钉子、不留尾巴”。

(三)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在广泛征集建议项目的基础上,锚定融入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推动“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和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四个主攻方向,确定了节能减排、禁毒、海岸带保护等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全部按期完成。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制定了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制度指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强化督促指导,及时解决疑难问题,推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要求落地落细。开展了镇街重大行政决策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决策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完成了第五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换届工作,市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800余件,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立法草案审查77件,代理诉讼案件70件,努力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依托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机制,实现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全市公职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00多件,其中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次,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430余份,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行政处罚、投诉信访等案件240多件。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梳理部门权责清单,推动各区市编制了《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职责边界清单》,理清城乡规划等9个领域1291项监管执法事项,配套制定协商会商等6项协作机制,基层监管执法效能大幅提升。持续加大县级执法力量下沉力度,统筹采取执法人员定点常驻、跨镇街派驻、明确责任人等方式,累计下沉县级执法人员1739名。通过人员编制下沉,镇街普遍补充了“新鲜血液”,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行理性执法、柔性执法,加强旺季电动自行车治理,规范民宿经营管理,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助力文旅市场蓬勃发展。扎实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持续推行涉企分级分类监管,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调整了市级“不罚”“轻罚”事项清单,全市涉企检查次数同比降低了12.3%,被检查企业数量压减了27.8%,相关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五)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快应急预案编修,推动预案编制体系化、标准化,印发市级专项应急预案17个,8个区市、镇街级均完成了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及编修。推动基层预案体系建设试点成果转化,将“威海模式”的成功经验总结形成标准,示范引领基层预案体系建设。扎实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现场指挥“一张图”,提升预案实操性。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科学合理编制专项演练计划,突出抓好科目设置、脚本设定、演练评估等环节,组织市级应急演练11次,检验和改进新修订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强化不预先设定演练时间地点、不明确演练内容的“双盲”演练,邀请省级以上专家开展灾害事故救援案例复盘,就响应程序、指挥机制、应急队伍、信息报告、舆情应对等环节进行培训,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是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荐2支市级救援队伍纳入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体系。加快培育社会应急力量,新培育社会救援队伍4支。强化救援力量协作联动,将社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体系,设置6处前置备勤救援站,依托警务工作室成立21处联勤工作站,开展多部门联动救援服务300余次。推动基层辖区与消防救援站、景区、山海联勤工作站共建,以基层应急救援站为平台,引导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参与基层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紧急疏散等安全宣教活动,开展各类宣教活动320余次,受众4.38万人次。

(六)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强化跟踪督办,实现领导接访事项全链条“闭环管理”。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各级以建立控制增量、消减存量、防范变量“三张清单”为抓手,优化提升“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模式,完善首接首办、接诉即办、直转快办、跟踪督办、会商联办“五办”机制,有力促进问题化解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化解率达到95.86%,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省信访联席办简报推广。

二是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了“和合有威”诉源治理品牌,部署开展了调解工作“十百千”典型培树、调解卷宗“三查三评”和调解员素质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市县镇村“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调解纠纷2.9万余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经验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秀创新经验”,并在全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海上枫桥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三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机制改革试点,出台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办法,对履行监督的主体、范围、方式、程序等重点环节和内容作出了规定,进一步健全了询问调查、约谈、移送、报告等配套工作机制,打通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最后一公里”。举办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争议化解”实务研讨会、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编印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编》,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办案技能。2023年,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1件,同比增长了34.4%,直接纠错率为16%,同比下降了13.6%。

四是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100%,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为1.38%,同比下降了67.3%,胜诉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召开了破产处置联席会议,通过预重整、简易审等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了破产处置工作质效,相关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作为典型进行了交流。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按照“一张清单”督到底的工作思路,制定《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清单》,一个口径抓落实,减少多头重复调度。在督办落实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梳理任务、随时分解责任、随时纳入清单,杜绝重复督办,减少基层承办任务量。2023年以来,累计梳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236项。统筹安排全年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全面压减督查频次、缩小督查覆盖面。明确督查检查对象,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减少不必要督查检查活动开展。定期通过基层监测点,察访督查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核评价。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复议机构、执法监督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巡察+复议+执法监督”案卷评查活动,对卫生、市场监管、医保等多个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检查行政执法案卷400多本,发现涉企执法问题50多个,提出改进建议30多条,形成专项报告3篇,着力解决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全面应用信用分类结果,形成了“市域一体、部门联合、分类监管、精准高效”的一体化差异化监管体系,监管效能得到明显提升。出台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规定,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涉企执法规范化等专项监督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24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到的119项处罚事项,逐项梳理制定裁量基准,确保裁量适当,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过罚相当等问题。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升级改造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体化处理平台,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定期开展专项考核评议,加强线下公开场所、政策咨询等渠道建设,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主要负责人解读和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的占比,促进政策落地落实。持续开展2023年度“阳光透明·公开入威”政府开放日活动,创新采取“线上+线下”“横向+纵向”“办事全流程”等形式,全面展示政府工作运行机制和城市日常管理流程,现场答疑解惑,开展政策评价,实现政民互通“零”距离。全年共组织开放日活动201场,邀请公众代表12000余人,有效推动政府工作改进。

四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机制和诉讼全流程信用激励、预警及修复机制,围绕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政务失信等各类信息数据,对政务诚信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形成政务诚信评价报告,推动政府机构履职尽责、履约践诺。印发了《关于建立诉讼全流程信用激励、预警及修复机制的指导意见》,在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通过信用预警、激励、修复等方式,鼓励相关单位主动履行裁判义务,形成自动履行和强制执行双向发力、相互促进的司法环境。加大行政允诺审查和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力度,审查允诺事项3件,提出修改意见3条;审查各类合同3586件,涉及金额约37.62亿元,未发生一起诉讼、仲裁案件。

(八)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一是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坚持以“小切口”改善“大民生”,在全域范围开展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在渔船管控、医疗健康、交通出行等领域重点打造170多个应用场景。市本级入选山东省2023年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市级),荣成、乳山入选四星级成长型智慧城市(县级),我市在省内率先实现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域全覆盖。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提标扩面,定期召开全市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推进优秀应用场景复制推广。搭建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并接入城市大脑,加快布设高空抛物监测、燃气报警等感知终端,创新信用超市、远程医疗等便民应用场景,在养老、家政、物业等领域打造“一码通、一站式”服务,累计建成141个智慧社区,3个智慧社区入选省级标杆型智慧社区,入选数量居全省前列。

二是完善数据资源流通体系。持续升级市大数据平台功能,拓展数据汇聚范围,全年汇聚市、县政务数据27亿条,累计汇聚127亿条。加快市县节点建设,优化完善省市级联,开发数据直达基层服务功能,在省内率先实现县级节点全域覆盖。持续扩大数据共享交换范围,已开放涵盖就业、生活、养老、医疗等24个领域18.8亿条公共数据,日均交换量441万条次,位列2023年中国开放数林指数综合排名第13位。市大数据平台连续8年实现“零故障”运行维护,荣获2023年赛迪网“数字政府优秀实践案例”奖。大力推广“鲁通码”应用,全市9个政务服务大厅52个便民服务中心、1944个村居级网点,共计7886个服务事项实现“鲁通码”扫码办事;全市1700余家酒店实现扫码“无证入酒店”,220家加油站实现散装汽油扫码登记,43个城市乡村书房、73个小区门禁、38个供电所等共计近900个场景可使用“鲁通码”扫码通行、办事。

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各级各部门规范汇聚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监管数据,今年累计汇入省库总数52万余条,事项覆盖率、数据及时率均达到100%。全面推广应用“山东通”移动监管,推动监管业务线上运行,截至目前,系统应用率达95%,汇聚移动监管数据27.6万条,占全部入库检查行为数据的70%以上;应用信息协同系统汇聚1644条行政处罚数据,占全部入库处罚行为数据74%,均居全省前列。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标对表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我市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力度仍需加大。基层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紧实,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还不到位。二是以立法手段服务发展的能力还有所不足。立法工作与促进城市发展、解决民生难题等方面结合得还不够紧密,立法后评估工作力度还需加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还不到位,部分执法部门之间统筹不足、联合不够。智慧执法程度不高,在运用智能手段实行非现场监管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律服务供给不够充分。法治服务与企业需求之间还存有一定差距,服务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不高,与威海对外开放水平不相适应。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努力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推进。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镇街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格局,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提档升级。

二是强化有效制度供给。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扎实做好生活垃圾、森林防火、污水排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上级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督导,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继续深化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做好材料提报、实地评估、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全力争创国家级示范市。严格规范备案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企业行动,切实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持续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效能,妥善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五是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诉源治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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