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
纸短情长,“矫”暖人心
----记一封来自社区矫正对象的感谢信
文章来源:威海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23-05-17 15:59访问次数:字号:[ ]


“我要感谢司法所里的所有工作人员,感谢你们对我的教育和帮助,感谢你们对我这三个月的细心和耐心照顾,让我感受到了你们的温暖和用心良苦......”近日,乳山市司法局冯家司法所收到了一封感谢信,信中文字不多,也没有华丽辞藻,但句句真诚,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司法所满满的感激之情。

这封感谢信来自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在乳山市司法局冯家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前些日子刚刚矫正期满解除。

在张某刚入矫的时候,当工作人员提出要成立矫正小组时,张某面露难色,后通过入矫谈话了解到张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不稳定,身边没有亲属,和周边村居也无联络。针对无村委无家属的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对其矫正小组的成立进行了专题研判,结合张某的生活经历及现实存在的问题,本着有利张某矫正的原则,大胆调整矫正小组成员,吸收社区志愿者、社会管理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及心理咨询师进入矫正小组,强化对其日常的关注,让张某感受到了司法所的人性化关怀。

张某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思想汇报及EPQ心理测试结果了解到张某性格孤僻、自卑,缺少社会融入感与参与感。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张某的心理特点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逐渐与张某建立信任关系,同时安排张某参加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融入感和认同感,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使其感受个人价值带来的获得感。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张某慢慢树立起自信心,性格也逐渐变得开朗,能够较好地融入社会,最终在司法所的鼓励和帮助下顺利找到一份工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乳山市司法局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始终坚持“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帮扶是核心”这一原则。注重因材施“矫”、因人施“矫”,在“管的住”的同时努力做到“矫得好”。针对不同困难和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人际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实行“个性化帮教”。保证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能够顺利度过矫正期,以良好的状态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真心换真情,矫正暖人心!乳山市司法局的个性化矫治措施既温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更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真心帮教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一封感谢信虽然简单却情意满满,彰显着帮教成效,也成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继续前行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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