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章来源:备案审查科发布日期:2023-07-14 14:25访问次数:字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评估,市政府决定,废止《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凡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3714        



附件

 

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威政发〔201247

WHCR20190010034

2012.12.25

2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威政发〔201424

WHCR20190010064

2014.07.17

3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威政办发〔201427

WHCR20190020032

2014.12.04

4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1434

WHCR20190010069

2015.01.01

5

威海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保护管理办法

威政发〔200045号公布、威政发〔201531号修改

WHCR20190010085

2016.01.01

6

威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威政发〔200760号公布、威政发〔201531号修改

WHCR20190010089

2016.01.01

7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审计结论落实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172

WHCR20190010106

2017.05.01

8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188

WHCR20190010115

2018.06.01

9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威政办发〔20214

WHCR20210020001

2021.09.1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