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评估,市政府决定,废止《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凡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威政发〔2012〕47号
WHCR—2019—0010034
2012.12.25
2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威政发〔2014〕24号
WHCR—2019—0010064
2014.07.17
3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威政办发〔2014〕27号
WHCR—2019—0020032
2014.12.04
4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14〕34号
WHCR—2019—0010069
2015.01.01
5
威海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保护管理办法
威政发〔2000〕45号公布、威政发〔2015〕31号修改
WHCR—2019—0010085
2016.01.01
6
威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威政发〔2007〕60号公布、威政发〔2015〕31号修改
WHCR—2019—0010089
7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审计结论落实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17〕2号
WHCR—2019—0010106
2017.05.01
8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18〕8号
WHCR—2019—0010115
2018.06.01
9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威政办发〔2021〕4号
WHCR—2021—0020001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