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建立“四个联动”机制 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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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威海市建立了“四个联动”机制,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为切入点,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换挡升级。有关工作经验先后被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委依法治省办等单位向全省推广。 一、建立党政规范性文件联动审查机制。为推动上级政策文件在威海的全面落实,威海市建立了市委办公室牵头、市司法局协助的市委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机制,明确了工作流程,即市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市委办要求起草单位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报市委研究。市司法局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向市委办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对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要求不符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起草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后,再将文件提报市委研究,切实促进了上级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对审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由市委办牵头协调解决,为市委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工作提供保障。目前,已审查文件27件,为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的意见》,以合法性审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一是强化程序衔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必经程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要求有关部门在送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一并提供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结论。二是强化审查备案。将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点,依法提出审查意见。对没有按照规定报送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暂缓备案登记,限期补充或者重新报备。目前,已审查政策文件49件,对涉嫌违反平等享受扶持政策、禁止违法返还税收等公平竞争要求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86条。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对合法性审查中遇到的涉及公平竞争方面的疑难问题,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已解决问题16个。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将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情况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质效,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合法性审查与审计监督的协调配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管理能力。一是强化信息沟通。司法行政部门与审计部门分别确定具体机构与人员就协作配合进行沟通。审计部门及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问题线索反馈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审计部门需要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信息。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将审计反馈问题线索作为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就专业问题提请审计部门解答。审计部门可以结合司法行政部门提供信息确定审计监督关注内容,就审计相关问题提请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解答或协助调查。目前,已联动处理6个问题。三是强化跟踪整改。司法行政部门及时核实审计反馈问题线索,对情况属实的与审计部门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函告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已跟踪推动海域使用金管理制度修改等审计整改措施落实。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情况纳入市直机关法治建设考核,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审计工作考核。对在协作配合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建立行政允诺联动监督机制。为了推动诚信政府建设,出台了《威海市行政允诺管理办法》,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由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行政允诺进行监督。一是日常监督和信访监督联动。通过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等方式,加强行政允诺日常监督,并与信访部门等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从群众信访中发现行政允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结合。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中,将行政执法涉及行政允诺的实施情况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对违法违规的行政允诺予以纠正,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将行政允诺的作出和实施情况列为法治督察重点,抓好监督检查,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依法处理随意允诺、允诺不兑现等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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