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绘山水卷——威海市以立法守护美丽威海生态底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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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相拥、林城相融,这是威海最直观的城市气质,也是这座城市最深厚的生态底蕴。在这里,环境空气质量连续10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重点河流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始终保持100%。一组长期稳定的数据,让威海的生态之美有了清晰注脚。 但这份美丽也并非仅靠“天赋躺赢”。作为拥有“国家级美丽海湾”“中国大天鹅之乡”“全国首个国家卫生城市”等生态名片的城市,威海始终把生态文明作为立城之本、发展之基,将生态文明理念系统嵌入法治轨道,用一条条法规制度托举山海生态,让“美丽威海”既有颜值,更有制度支撑。 立足“全域要素”,以系统立法构建生态法治体系 生态保护,贵在系统、难在协同。威海立足山、林、海、水、城相互交织的自然格局,打破条块分割,构建起覆盖海陆全域的立体化生态保护法规规章体系。截至2026年初,全市已出台生态环境类地方性法规、规章17部,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法治网络逐步成型。 在海洋生态保护领域,从近岸海域到海岛岸线,威海以立法为海洋生态筑牢“防波堤”——《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优先、分类管控,为海岸线划出“法定红线”;《威海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衔接海洋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规范海洋牧场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威海市刘公岛保护条例》聚焦“海岛林一体化”生态保护,构建起“保护、管理、利用”全链条、长效化的生态保护机制。 在山林资源保护方面,让每一片森林有法可依,让每一座山体有规可守,正成为威海生态立法的鲜明注脚——《威海市林地保护办法》《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明确了林地保护、山体保护和森林防火底线和管理规范,为城市“绿肺”加装制度护栏;《威海市湿地保护办法》以湿地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突出保护威海特色滨海湿地资源;《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围绕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协调机制、温泉资源动态监测、全面治理无证开采和超量开采等方面作出系统设计,实现温泉资源保护与高质量利用并重。 紧盯“关键问题”,以专项立法破解环境治理难题 生态治理,既要立得住,更要行得通、落得实。围绕水资源安全、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威海通过专项立法实施精准施策、靶向治理。 水,是城市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生态安全的底线。围绕水资源保护这一关键领域,威海以专项立法筑牢制度屏障——《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为城市“生命之源”筑起坚实防线;《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推动节水理念从制度走向生活;《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办法》规范排放行为,守住水环境质量底线。 在污染防治领域,《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和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环节进行了规范,构建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监管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法治支撑;《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协同构建生活垃圾治理法治闭环,打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最后一公里”,让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真正落地见效。 深耕“综合治理”,以多维立法开展城市环境管护 作为“精致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威海将立法触角延伸至城市管理与人居环境改善的多个层面,让治理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注重保护威海山海城整体格局,将城市建设与自然生态深度融合,规范建筑风貌、景观环境管控,守护城市历史文脉与特色景观;《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聚焦城乡环境突出问题,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流程,严控餐饮油烟排放,让城市更整洁、空气更清新。 碧海映青山,法治护长远。十年立法深耕,换来的是一座城市生态优势的持续放大:自然岸线保有率位居全国前列,近岸海域清澈如初,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威海的每一片蓝、每一抹绿、每一处生机,都镌刻着法治守护的印记。 一部部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法规规章,织就一张严密的“法律防护网”,共同守护着天蓝、水清、山绿、海净。面向未来,威海将继续坚持立法先行、制度护航,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生态环境,让“美丽威海”的生态底色更加厚重,让“山海画卷”在法治护航下愈发绚丽多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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